
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00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验收。 | 人民币70万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政协合作宣传超20年,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于2018年联合开办了《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有事好商量》节目的创始人,自2018年开创“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以来,已连续7年与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有事好商量》电视节目,有效架起群众抒发民情民意的桥梁。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广州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流官方媒体,是唯一符合《有事好商量》的播出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于1988年正式开播,发展至今已拥有9个电视频道,是积累广州城市影像素材体量最大、题材最丰富的机构。且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团队是目前唯一熟悉掌握节目制作要求、内容、程序并具有丰富制作经验的制作团队。
3.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具有单一性,为达到较好的制作效果,考虑到受众的广泛性、专业领域的权威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号
七、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48号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联系电话:020-87564924(三)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3892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