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HXGZ202202C23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202C235
项目名称: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9,590.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9,590.8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9,590.8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越秀区主要市政道路无主零星余泥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总公司。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至 2022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项目。
7.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8.本项目为电子标,磋商当天,响应供应商需携带CA至磋商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并参与磋商。磋商当天需于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前30分钟开始受理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仅供备用,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联系方式:0208337171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