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HXGZ202111C2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6320
项目编号:HXGZ202111C2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 |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为两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费用总额累计达到380万元,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服务期限随之终止)。
1)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及货物。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费用总额累计达到380万元,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服务期限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分公司磋商,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强先生。)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相关资质证书明确排除对分公司授权的、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
联系方式:020-8256487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先生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