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重点区域喷雾降尘采购项目(HXGZ202103C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河区重点区域喷雾降尘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1880
项目编号:HXGZ202103C101
项目名称:天河区重点区域喷雾降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体育西、五山周边区域喷雾降尘):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体育西、五山周边区域喷雾降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5,000.00 | 人民币600.00元/罐车次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每台设备满足可移动式喷雾降尘条件且经采购人批准同意之日起,每个包组经按实结算所支付的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62.5万元之日,服务合同终止。
合同包2(奥体、龙洞周边区域喷雾降尘):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奥体、龙洞周边区域喷雾降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5,000.00 | 人民币600.00元/罐车次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每台设备满足可移动式喷雾降尘条件且经采购人批准同意之日起,每个包组经按实结算所支付的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62.5万元之日,服务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育西、五山周边区域喷雾降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合同包2(奥体、龙洞周边区域喷雾降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李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地 址: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