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安全新闻宣传项目(HXGZ202102C80)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广州市应急安全新闻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HXGZ202102C80(采购计划批复号:440101-2021-0341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广州市应急安全新闻宣传项目 | 包组一 | 在广州电视台开设《急中生智》融媒体电视栏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90万元。 |
包组二 | 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20万元。 | |
包组三 | 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开设《吉祥羊城》宣传专栏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20万元。 | |
包组四 | 在《广州日报》开设《应急安全话你知》宣传专栏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30万元。 | |
包组五 | 在广州应急广播开设《急智过人》微广播剧和《聚焦应急》新闻速报专题节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20万元。 | |
包组六 | 在人民日报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万元。 | |
包组七 | 在新华社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万元。 | |
包组八 | 在中国新闻社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万元。 | |
包组九 | 在信息时报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万元。 | |
包组十 | 在澎湃新闻网络平台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万元。 | |
包组十一 | 在新浪微博网络平台开展广州应急安全宣传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5万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市应急安全新闻宣传;采购项目品目:包组一:电视服务;包组二:其他服务;包组三:其他服务;包组四:其他服务;包组五:广播服务;包组六:其他服务;包组七:其他服务;包组八:其他服务;包组九:其他服务;包组十:其他服务;包组十一:其他服务。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吴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3月18日起至2021年03月2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谈判、询价)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
联系电话:韩小姐 020-8318912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涛娜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20-38923543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电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