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HXGZ202503C694)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项目名称: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项目编号: HXGZ202503C69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人民币70万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采购项目品目:C06020200电视服务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提供2025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政协合作宣传超20年,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于2018年联合开办了《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有事好商量》节目的联合创办单位,自2018年开创“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以来,已连续7年与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有事好商量》电视节目,有效架起群众抒发民情民意的桥梁。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广州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流官方媒体,是唯一符合《有事好商量》的播出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于1988年正式开播,发展至今已拥有9个电视频道,是积累广州城市影像素材体量最大、题材最丰富的机构。且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团队是目前唯一熟悉掌握节目制作要求、内容、程序并具有丰富制作经验的制作团队。
3.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具有单一性,为达到较好的制作效果,考虑到受众的广泛性、专业领域的权威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上文“说明 1、”)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卓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00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4月02日起至2025年04月0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谈判、询价)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15。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15。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相关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48号
联系电话:020-3759522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3892357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电话:卓小姐 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