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二次)(HXGZ202405C57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405C57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5,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65,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5,4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开发、上线和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24交管业务收费对账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磋商,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7.本项目为电子标,磋商当天,响应供应商需携带CA至磋商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并参与磋商。
8.磋商当天需于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前30分钟开始受理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仅供备用,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 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11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