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HXGZ202406A17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406A174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消防设备 | 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5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等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智慧消火栓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CA至投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8.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8号
联系方式:82111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