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担杆水道船舶航行各期间进、出港服务综合项目(HXGZ202407C586)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担杆水道船舶航行各期间进、出港服务综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407C586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担杆水道船舶航行各期间进、出港服务综合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9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2025年担杆水道船舶航行各期间进、出港服务综合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4-2025年担杆水道船舶航行各期间进、出港服务综合项目。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需求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2025年12月31日。目前项目服务次数需求暂估约为30天一次进、出港,(日常期间、休渔期间、防热台风、防寒潮大风、季风期间的进、出港非连续服务,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服务次数需求为估约,实际发生次数可能存在大于或少于等情况,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报价风险。招标人在本合同期内不承诺服务数量,以实际执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及资格证明材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所有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杨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500.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2艘拖轮(沿海航区,拖轮马力总功率合计≥10000HP,其中1艘为消拖两用船)、2艘技术服务船舶(沿海航区)、休渔期间拖轮为1艘消拖两用船(拖轮马力功率≥6000HP)。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船舶适航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非自有船舶需同时提供船舶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4)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相关公告在媒体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3705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