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招待用房整修工程项目(2024-JWHJNH-G1003)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招待用房整修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招待用房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HJNH-G1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5649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工 020-8756492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招待用房整修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某单位招待用房整修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广东 省(市) 广州 市 越秀 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招待用房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估算价: 招标控制价4495293.83元。
2.4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招待用房整修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2.6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须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须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可以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投标人自定)。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施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9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截图)。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3.14本次招标回避名单如下:
(1)广州汇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中建联设计院(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3)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08日至 2024 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06月08日至 2024 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6月28日09时15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15
三、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媒介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9.529383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