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24年印刷项目二(HXGZ202405C56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24年印刷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编号:HXGZ202405C561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24年印刷项目二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9万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24年印刷项目二。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本项目为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采购2024年印刷服务。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需要印刷的材料涉及保密内容,不宜对外界大众公开,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刷厂是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大院各单位文件资料印刷工作。鉴于本项目的保密性、稳定性、安全性的要求,无法从第三方处采购印刷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刷厂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刷厂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上文“说明 1、”)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张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5月31日起至2024年06月0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谈判、询价)文件,谈判(谈判、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15。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15。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6楼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
联系电话:010-685520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张小姐 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