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用房租赁项目示(HXGZ202007C20)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广东省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省国资委因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办公需要,需继续租赁办公用房。要求紧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本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办公场地100米以内,具有完备的《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约为2288平方米的水电、设施齐全可立即使用的商业(或办公)性质现楼租赁办公用房。
采购内容 | 数量 | 子包编号 | 房号 (均属粤能大厦) | 建筑面积(㎡) | 按评估价年租金(元/年) | 服务期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广东省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用房租赁 | 1项 | 子包一 | 18楼 | 1081.0779 | 1,206,482.94 | 1年 | 人民币2,571,584.08元 |
2202房 | |||||||
2203自编02房 | |||||||
子包二 | 19楼 | 862.8484 | 962,938.81 | ||||
2203自编01房 | |||||||
子包三 | 2201(视频会议室) | 343.9089 | 402,162.33 | ||||
2204(视频会议室) | |||||||
1楼信访室 | |||||||
1楼仓库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7.15840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广东省国资委目前承租的办公用房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18、19楼及22楼西面,面积约为2288平方米,面积满足业主需求。
2、该办公用房到目前为止已承租使用了9年,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置及办公设施设备已趋于成熟和稳定。
3、经调查,紧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本部,附近没有完全适合广东省国资委办公用途的办公用房。
4、若重新选择其他办公租赁房,需重新进行装修改造才能使用,装修改造费用远远大于租金,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而且原办公用房的租赁到期时间已到,时间紧迫,要完成办公用房的租赁、装修、搬迁等一系列工作,时间上不允许。
5、因此,为了方便办公,广东省国资委拟继续承租该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且该办公用房所属业主—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也有续租给广东省国资委的意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子包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子包二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子包三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子包一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2101;子包二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2101;子包三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2101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
联系方式: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电话:020-8318851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吴小姐 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