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HXGZ202402C53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402C533
项目名称: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 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9,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4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分公司磋商,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若采用邮寄方式,请合理安排时间,务必保证响应文件按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前送达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2336672775@qq.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87537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