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HXGZ202304C418)自主采购公告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GZ202304C4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5649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保大道28号101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020-8756492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HXGZ202304C418
项目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每年124.6448万元,共计249.2896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餐配送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每年124.6448万元,共计249.2896万元 |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0702 餐饮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餐配送服务,其中固定人员预算金额:早餐 10 元/人,午餐 23 元/人。外出备勤人员预算金额:早餐 10 元/人,午餐 28元/人,晚餐 28 元/人,宵夜10元/人。
3)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工作餐配送服务。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7日至 2023 年6月15日(7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张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6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中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9.2896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