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项目(HXGZ202303C395)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省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07821
项目编号:HXGZ202303C395
项目名称:广东省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989,0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粤能大厦18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西面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1楼北面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1,0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粤能大厦18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西面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1楼北面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1,03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合同包2(粤能大厦19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848,0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房屋租赁服务 | 粤能大厦19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8,02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粤能大厦18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西面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1楼北面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合同包2(粤能大厦19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粤能大厦18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西面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1楼北面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分公司谈判,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己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粤能大厦19楼 办公用房租赁、粤能大厦22楼 部分办公用房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分公司谈判,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己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
联系方式:020-38306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20-8756037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