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二次)(2022-JKCZYY-F102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CZYY-F1020
项目名称: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30.7104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7104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
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 包组一 | 全院呼吸机维修保养服务 | 一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20万元 |
包组二 | 全院口腔器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一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71044万元 |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包组一、包组二: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某医院全院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提供呼吸机和口腔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4.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兼投兼中。如果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响应,需单独对每个包组进行报名、登记,且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强先生。)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人指定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采购单位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办公电话:020-61639922 ;
项目监督人:李小姐 ;办公电话:020-616397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强先生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先生
电 话: 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