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遥感监测及数据处理运营服务项目(HXGZ202203C258)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遥感监测及数据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203C258
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遥感监测及数据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遥感监测服务(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9,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遥感监测服务(3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5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3年。
合同包2(业务管理和数据处理运营服务(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业务管理和数据处理运营服务(3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4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遥感监测服务(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达到19.0%或以分包的形式参加,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19%。
1)本包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19%;(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19%;(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2)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合同包2(业务管理和数据处理运营服务(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达到100.0%或以分包形式参加,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1)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为中小企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2)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遥感监测服务(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业务管理和数据处理运营服务(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包组一:遥感监测服务、包组二:业务管理和数据处理运营服务。
5.本项目包组一服务期为3年,每年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315万元,包组二服务期为3年,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约为111.11万元。每年度具体分配金额,以合同为准。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联系方式:3728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先生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0日